霍国土出让告字[]第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霍邱县人民政府批准,霍邱县国土资源局对以下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详细规划指标参见县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及地块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联合或单独申请,联合或单独竞买需综合满足地块要求具备的条件。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报名时提供拟成立新公司的说明,说明中明确新公司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在报名截止时拖欠县政府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以上地块竞买。
上述地块中,霍国土出[]21号地块竞买人在报名前,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
三、成交规则。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价款均不含契税。
四、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和确定出让方式。在年01月04日上午11时整前,根据宗地报名情况,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达到3人(含3人)以上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不足3人的,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并继续接受报名,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至年01月14日上午11时整。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时不再重新公告。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时间以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竞买保证金帐户为准。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申请人资料移交给霍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挂牌。具体的出让方式,将于报名截止后告之所有申请人。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资料。
五、提交申请和资格确认。申请人于公告之日起至上述规定截止时间前到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和竞买资格初审,并在报名截止当日将报名情况、申请人提交材料和竞买人资格初审意见分宗地汇总整理后移交给县土委会办公室,由县招拍挂出让监督人员审查确认竞买资格。
六、出让文件获取。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发布公告日起登陆霍邱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七、出让时间、地点:
1、拍卖时间:年01月09日上午9时00分;
拍卖地点: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霍邱县蓼城路与卧阳路交叉口县行政服务中心);
2、挂牌报价时间:年01月09日至年01月18上午9时30分;
挂牌地点: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如转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霍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报价单》,进行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八、公告查询: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霍邱政府网
中国土地市场网
《皖西日报》
公告事项如有重大变更,将另行告之。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1、霍邱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汪凯
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龙
霍邱县规划局联系-
联系人:李君玲
2、土地竞买保证金帐户:
缴纳竞买保证金说明:①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实行一宗地一打款,同时需载明公司名称、竞买土地编号,并与竞买申请资料一致;②外地竞买人使用银行电汇,本地竞买人使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缴纳方式,竞买人应注意资金在途时间,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违反以上规定不予确认竞买资格。
霍邱县国土资源局
年12月19日
叶国土资告[]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批准,六安市叶集区国土资源局对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详细规划指标依据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以上地块面积实际用地测量误差在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出让金不予增减;误差在平方米以上的部分,出让金根据成交价格做相应增减。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在报名截止时拖欠我区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以上地块竞买。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需在土地成交后一个月内成立属竞得人全资出资的新公司。
(三)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一次(含一次)以上的增幅报价。
三、成交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设出让底价,不达到底价不成交。土地成交价款均不含土地出让契税。
四、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和确定出让方式。
在年1月8日17时整前,根据宗地申请报名情况,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达到3人(含3人)以上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不足3人的,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并继续接受报名,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至年1月18日17时整,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时不再重新公告,六安市叶集区国土资源局组织挂牌。具体的出让方式,将于报名截止后告之所有申请人。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五、提交申请和资格确认。申请人于公告之日起至上述规定截止时间前到六安市叶集区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六安市叶集区国土资源局对竞买人提交材料和竞买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提供竞买相关材料并交清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公开出让活动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出让文件获取。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发布公告之日起登录六安市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网土地出让公告下方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七、出让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年1月10日上午9时0分;
拍卖地点:六安市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叶集区政务新区民生路东侧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二)挂牌报价时间:年1月10日至年1月21日上午9时0分;
挂牌地点:六安市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叶集区政务新区民生路东侧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八、其他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付款方式: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出让价款。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如转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叶集区国土资源局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报价单》,进行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四)以上出让地块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竞买地块土地出让金。
(五)对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竞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申请人配合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土地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与六安市叶集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契税等费用后,再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七)未尽事宜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